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0 11:04 信息来源:法规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实施,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性,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省市场监管厅省药监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市场监管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我局普法工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各方面全过程,在行政执法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律素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齐抓共管、密切合作。强化各单位之间普法工作衔接配合,强化相互协同,完善分工责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普法重点内容,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和自身职能细化重点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普法对象,制定普法宣传措施,安排普法工作实施时间,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的放矢 

  (二)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各方面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三)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药品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作为普法责任主体,按照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推进社会化普法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普法责任。 

  (二)注重普法工作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教,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使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更加深入,使全体干部职工、社会普法对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普遍增强,全局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加强普法信息报送。各部门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树立良好形象。每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后,将普法工作信息及图片等资料上报市局法规科。 

   附件: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附件)

 

(责任编辑:曹莲月) [纠错]